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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一个不想也无法写完的故事蓝色狂想曲
我好久没有抽烟了,不是因为我觉得它有害健康,是因为每次想点烟的时候总要习惯性的掏出我的兰色zippo打火机,于是每次也习惯的想起那个不让我抽烟的人,女人,一个。 ---------------写在回忆的前面。 回忆就在这个对话中结束,眼前,只有一抹如同白色一样刺眼却又有些纯洁的蓝色,虽然那代表了忧郁。 十年 从我决定开始追她,到现在大家已经成了可以开导的朋友,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了,这十年,说沉重有些夸张,可是不沉重,又感觉这么累?翻出了以前为这个《十年》写的一个杂文吧,姑且算是,然后告诉自己,不要再犯以前的错误,好好的认真去对待所有的人,不管是关心你还是爱你的,都是值得去认真对待和珍惜的。
《十年》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刚刚失恋不久,那个时候其实十年已经出版很久了,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听过。赫赫。从家里回到了学校,八月的北京被刚被白色的非典肆虐完以后,又被皇马的白色再次粉刷了太平。 在表哥家里,我很平静的告诉表哥,他和嫂子一直想看看的我的女友在半个月以前和我分手了,那个时候表哥的眼睛比我正在狼吞虎咽的嘴巴还大。我想吃惊于我的失恋,更吃惊于我的平静吧,因为在他们的面前我从来就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可是除了我的姐姐谁都没有见过我悲伤的真正样子,不需要。回到了学校,谁都不知道我分了,除了一个偶尔问到的朋友再次被我的微笑和平静惊异以外,谁都不知道我已经分了——那个写了一个忆情的幸福鸟这次真的成了孤独的老鹰了。 直到那天在宿舍楼里,突然听见一个人在那里唱歌:“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那个时候觉得胸口突然闷了一下。然后就是那一句:“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真的很难过,或者说那种难过被一瞬间释放了出来。如果我是女的,那么那一刻,我肯定会痛哭流涕,可是我没有,我还是微笑着,站在水房静静的听着那个哥们唱歌——那一刻,我听见了初恋的挽歌。原来的青涩的初恋能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啊,哈哈。那个时候我是心如死灰。对一切关于感情的东西都和很敏感,很回避,就像一个瘦了惊吓的小孩子,瞪着惊恐的眼睛,害怕的看着那些伤害自己的却看上去很美好的东西。现在回想起来,呵呵,好笑阿,其实也正常,你要是被狗咬了,也肯定看见摇尾巴的长毛畜牲就害怕。后来每一次唱歌都要点十年。那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个保护自己的办法——谁都不要,谁都不理,就好像一个乌龟一样,任凭你狐狸怎么糊弄我,我就是不出来,小样,我穿了马甲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咬我啊!(那个时候看见美女就好像看见苍蝇一样,现在看见美女我就成苍蝇了) 。 那个时候,还在幻想,笑着离开自己所爱的人,后来才明白,原来那些根本就是笑话。自己是幼稚的笨蛋,还真的以为时间能够打对折,事实上我错了,她根本就不想回头,再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光是幻想回到从前的想法错了,就连坐朋友的想法也是错误——我们根本就是连朋友都没得作。那个时候自己又在嘲讽十年,什么破歌啊,谁说能做朋友的?!·#!!但是有一句话我觉得真的没得说:“直到和你做了多年的朋友才知道我的眼泪不是为你流。”我在为自己的曾经的青春年少无知流泪!!!绝对不是为你。
---------------呵呵,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知道自己当年轻狂的言论,还有多少会在岁月的考验下,成为我微笑的理由。 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空白不知道为什么会出来这么一个用省略号表示的文章。
我可以灌水,但是绝对不允许让这样的水出现在我的正文中,做人要厚道!
可是自己懒得再写什么了,刚码了那么多的字,大脑要罢工了。
呵呵算了,贴一个自己以前傻呵呵的追女孩子写的情书吧,就当看老照片了。
如果可以,我要将天上的白云给你做一件风衣,如果可以,我要将雪山上的白雪给你做一副手套,我会穿越风雪,超越风浪,与狂风搏击,与雷电抗衡,只为了为你去寻找天边的一朵红花,也许我将会面对危险,也许我将会面对死亡,但是拥有你的爱,我会义无反顾,因为没有你快乐的笑容,我就会失去生命,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全部,你的幸福就是我的一切.失去了你的笑容,时间会没有意义,空间会没有意义,因为他们已经和你的笑容一起消失了,当看到你的笑容的时候,时间停止在你我的身边,空间没有了限制宇宙之间只有我们,一只老鹰和它心中的生命.就让狂风为我们吹奏爱的乐章,让暴雨为我们的爱洗礼,让雪山为我们歌唱,让大漠为我们祝福,让草原作我们的婚毯,让天地宇宙为我们沉醉.让我用自己的肩膀驮着你,飞翔,飞翔,直到地老天荒,哪怕海会枯,我不会离开你,哪怕石会烂,我不会忘记你,也许有一天我会死在蓝天白云间和其它老鹰一样,但是我的灵魂会永远在你头顶的蓝天上化作一朵白云陪着你,也许轮回会让我在下辈子遇到你的时候使你无法认出我,但是我会一如既往的看着你,祝福你,爱着你,哪怕到了宇宙的终结的日子我也会坚持自己的信念,也许一千亿年后宇宙也会消失,但是你在我的心中永远不会消失,因为 ,我爱你...爱你,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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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章是我第一次用古心老鹰发的贴,也是第一个网络精华贴。所以我任何时候都留着它,不光是因为她给我的记忆,也为了记载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夜半无人私语时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在晚上听着早就习惯的歌曲,以至于一个朋友问我:“你怎么总是喜欢听这些伤感的歌曲啊?”
为什么?
我发现这个问题不是很好回答,或者说没有什么理由。
可能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音乐节奏来清洁我的耳朵吧?
也可能是一种早就养成的心理习惯,
我知道这样不一定好,
但是习惯就是习惯,
你能说吃饭的时候先吃菜能比先吃饭好多少么?
于是我就习惯在夜里一个人静静的听着那些有些缓慢忧伤的旋律,释放着白天因为笑而带来的皱纹。
《天空之城》有很多的版本,我最喜欢的是两个,一个是小提琴和钢琴的合奏,只有两分钟左右;一个是钢琴的独奏。
第一个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悠扬,流畅的小提琴,随时点缀的一些钢琴,虽然我没有学过任何的关于声乐的知识,但出于一种对声音的感觉,总觉得这样的音乐是在轻轻地抚慰着我白天那躁动而缺乏认同和安全的灵魂。
第二个给我的感觉是总有一个填写歌词的冲动,可是由于自己实在没有学过哪方面的知识,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更多像是听后感而已,罢了。
《大城小事》
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个歌曲,其实唱歌的杨千桦我不是很喜欢,但是这个歌曲第一次听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一个痴心爱着不怎么爱着她的女人的心声。替代,对于一份认真的爱情来说不是公平,可是感情有公平么?这个世界上本来就缺乏很多公平,而感情就是其中之一,而最后的公平往往到来以后却发现上帝早就将颁发的offer撤销。再后来听,我发现原来将歌词里面的她换成他,其实一样也是可以唱给男的听的。因为这首让我觉得能让男人听的歌曲,所以我觉得,喜欢这个歌曲没有理由。
《玫瑰的名字》
第一次听这个歌曲,是因为我喜欢的歌者去世,出于缅怀,我认真的听了他的专辑,从《大海》到《口是心非》,都是那么让我沉醉徜徉与其中。而这个歌曲却给我一个很不同的感觉,因为我分明看到了一个在教堂的烛光中,对着自己的灵魂和上帝的慈爱的眼神疯狂的发泄着思念的痛苦的僧侣。而玫瑰,对于我来说,代表的不光是大众认同的所谓爱情,更多的是一个往事,一个失望的夏天,一次失望的回忆。草地上,那如同血一样的鲜红的花瓣,今生都不会忘记。
《爱情转移》
和一个朋友发短信,我说:“《十年》让我唏嘘,而《爱情转移》却让爱情转移的那么无奈。”陈亦迅的歌曲我听的不多,会唱得更是很少,可是这个歌曲却让我有了学习的冲动,或许这个歌曲会成为我会的第三首他的歌曲。也许,经过了年少轻狂的刻骨铭心,再有的就是心智稍微理智一些以后的平和吧?如果能在清晨温暖如同流过指尖的热水般的阳光下,安静的带着她出门时的叮咛去上班,是不是更让我觉得宽心呢?呵呵不知道,因为我还不知道自己现在喜欢什么,所以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兄弟笑话还没有定型的时候我都懒得去反驳什么,大爷喜欢什么,还用你说么?毛刚长齐的小孩子。
3月18日 一个恶搞文字:写给我的朋友在搜狐社区有一个闻名的才子-洋溢,他文才出众,长的又仅次于我的帅,所以吸引了无数的女粉丝。由于嫉妒,我写了这个,仅仅是为了打击他的嚣张气焰,谁知道却引发了无数女粉丝的母性保护情节,导致我被无数鸡蛋砸中。。。
------------------------写在前面的胡说八道
屎记——米兰列传之洋溢之死 纪念06年的那些英雄泪心碎时刻 2006年的那一串眼泪
眼泪似乎是竞技体育中永远不缺乏色彩的一抹风景。它来自体育明星的胜负的欢欣悲哀,来自体育迷的爱屋及乌。 大师赛场,夏天,迈阿密的太阳是很刺眼,但是它的光芒不止能制造激情的风云,它也不能晒干网球场上下的泪水。阿加西,浪子回头的真男人,终于洒下了离别的英雄泪,不为了已经淡然的胜负,只为了曾经魂萦梦绕的网球。那泪,很纯,很坚强,很值得佩服。全满贯,那是他一生的对手都不曾实现的成就,但是更值得我们起立鼓掌的,是他的重新再来,是一个男人对于生命对于社会对于爱情的承诺以及无言的证明。 酋长球场,掌声,英格兰的球迷是很疯狂,但是他们的热情不光能制造场外的流氓,也不能泯灭他们对于大师的尊敬。博格坎普,艺术足球的化身,终于脱下了征战的红袍,我们没有看到冰王子的眼泪,或许在他的内心,也有着和冷静相映成辉的热情。那挥手,还是很安静,很坦然。冠军,也许是他作为出身自荷兰的天才都不能逃脱的宿命,但是至少,他在英格兰获得了成功。对于他的盖世才华,球迷们从未吝惜过掌声,对于他的失意,他们也从未掩饰过伤心,一如这一天的告别。他对于艺术足球的演绎,永远值得我们用起立鼓掌去表示尊重,阳光下,冰王子笑着挂刀封甲,归隐江湖。只是那世界上球迷的心中永远记得那一天离别的眼泪。 上海赛车场,超越,汽车的马达疯狂的嘶喉,似乎也在苦苦挽留。一代车王,虽然没有上演最后的反败为胜,但是王者气概,已经在那与满天的红色相应的疯狂超越中一览无遗。领奖台上,当年轻的西班牙人充满敬意的接过王冕的时候,可曾在上面嗅到了王者征服天地的气息以及天下英雄扼腕叹息的无奈?人们对于冠军没有吝惜掌声,但是更多的眼泪,正在细细的为他们心中的王者擦拭着多年的征尘。前无古人的成就,后人苦苦追赶的纪录,座座闪亮的金杯,还有什么需要证明的呢?那疯狂的红色王朝已经说明了一切!俱往矣。希望你能在瑞士给家人做饭做的开心,迈克尔.舒马赫。 世界杯决赛,红牌,当华丽的歌剧上演到最后的高潮的时候,上帝导演了全世界都没有想到的结局,来的那样突然。他足球生涯中亲自导演了太多的荡气回肠的比赛,但是在他最后一次华丽翩翩的舞步中,上帝轻轻的挥动了命运之手,给了撒旦最后一次在他的足球生涯中露脸的机会。太多的经典,太多的荣誉,球迷对于他的痴迷一点都不亚于他对足球的痴恋。高卢的骑士总是骄傲的,所以他选择了尊严的死亡,放弃了功利的忍耐。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去形容他的天才,同样有太多的眼泪去送别他的离开。他离开的时候,没有挥手,没有感言,甚至没有眼泪,可是那一天的夜里,有太多的眼泪和祝福在陪伴着他的落寞和无语。齐达内,艺术的王者,你连最后的退场都要如此的出人意料,虽然相似的感觉我们在观看你那一次次的演出时早已体会,只是这次的结局谁都没有猜对。 伯纳乌球场,默哀,上校的身影早就成为了黑白影像中的传奇,温布利那惊世骇俗的拉球过人早就成为了历史的回忆。只是在白色豪门的战旗上面,永远都凝聚着匈牙利天才的英魂和属于他的赞美。那一天整个欧洲的悲痛远远超过了伯纳乌所能承担的限度,那一天整个足球界的眼泪远远超过了匈牙利所能想象的程度。上帝带走的不只是一个饱受病痛折磨的老人,更带走了人们对于足球最初的珍贵回忆。虽然没有完整的看过您的一场比赛,但是您那才华横溢的拉球,让我永远在说起您的时候,充满了对天才的敬意,天堂里面,您可以和很多人谈论挚爱一生的足球了,还有,那里只有纯粹的欢乐,没有人间的痛苦,走好,普斯卡什。
2006年,离开的人很多,不可能一一的说来,选择了几个让我唏嘘的明星,和大家一起感怀,为了体育的纯粹,为了生活的继续。 随笔:写给朋友的什么叫玉米? 啥叫玉米?您可别说什么哥伦布老爷爷打从几百年前从印第安人民那里偷来的那几袋种子广泛传播以后现在全世界人民都津津乐道尤其是墨西哥人民最好的那一口农作物啊。 文盲了吧?你别纳闷我干吗不说你是农民,人家农民现在生活好了,能看电视了,也知道有个湖南卫视了,当然知道有个丫头长得像姚明的其实比丫傻大个正点多了苗条多了的叫李宇春,人家也知道有一个群体叫做玉米!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我靠!你不光是文盲,你丫还是一个穷文盲!没看见电视上整天都在放那丫头的歌曲么?人家嗓门没有你好?你好你也去出几个专辑啊?你好你也去拿个全国第一啊?您啊,拿个全国穷文盲第一我看有谱! 告诉你啊,啥叫玉米。玉米,就是李宇春的粉丝团体的集体性荣誉称号!粉丝?没吃过粉丝你还没见过歌迷啊?你小时候不也整天对着墙头的齐秦流哈喇子么?告诉你,粉丝就是歌迷追随者的意思,你当年那就是典型的狼粉!什么?凉粉?,哟,看不出来您都快奔四的人了还对人家张家丫头打主意啊?赶紧的啊您,凉粉是张家丫头的粉丝团体集体性荣誉称号!得了,不跟您这贫了,我赶紧的给你扫扫盲,省的2008年的时候您还给咱北京人民丢人,这不是给人家奥组委的工作人员们寒心么? 听好了,这玉米啊: 首先他们没有别的什么太大的信仰对象了,除了上帝耶稣佛陀释迦摩尼真主安拉以外基本就是李宇春了。 第二,他们基本都对音乐有选择性的偏执热爱,这个不全是响应党中央和谐社会人人有德的号召,更重要的是只要是李宇春唱过的哼过的说过的看过的听过的歌,他们基本都会学着去唱乐着去哼赶的去说忙着去看。 第三,他们基本都是很有爱心和保护性心理的人,对于现在的社会您也知道,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炒作,你只要出名了,甭管你是咬了没有咬你的狗,还是脱了不该脱的衣服,都有人出来炒作,不是今天他见过你和芙蓉姐姐吃过毛血旺,就是昨天她控诉你和易中天围殴宋祖德。对于人家李宇春这丫头也是一样,自打全国女孩子唱歌大赛得了第一以后,全国女孩子唱歌大赛就是超级女生比赛,你也不懂我就给你通俗点说得了,别插话!自此这孩子得了第一以后吧,这借机会出名的人就跳出来了,说坏话的人忒多,所以玉米啊看着心疼啊,自家孩子自家疼啊,这不他们就说么:“咱们要是不保护春春就没有人保护了!”所以啊,他们的爱心和保护性心理啊就是那个时候练就的! 第四啊,就是他们的基本上都有一个共性,就是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环境下会有一个特定的爆发方式,说白了,眼睛里面只要看见李宇春,甭管是活人还是照片还是什么电视节目广播夜话,只要你敢在他们耳朵能够得着的地方崩出李宇春这仨字,您就瞧好吧,您大晚上都不用点灯笼了,要是再看见那丫头出现啊,那声响啊,咱那二踢脚怎么样?够响吧?一样给比没咯! 说了半天啊,您还是迷糊不是?我再给您说多了您也不明白,干脆这样吧,这过些个日子啊,李宇春要在北京开个演唱会了,就像是您小时候看过的谭老板的专场那形式,您啊自己个儿看去,保您开眼,回来以后您肯定还能再给我补充个十来八个呢~ 我怎么知道这么多?我告诉您吧,咱不是玉米~ 那是什么?大米?还小米呢!告诉你吧!我他妈是粽子!!! ―――――――――――――――――――――――― 本人不是玉米,但是比较欣赏李宇春的很有特色的演出风格,就写了一个东西纯粹娱乐大众,如果有什么不周的地方,还请玉米们别打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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