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锐 的个人资料我不需要飞,因为我的心已经拴在天上的风中照片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

黄 小锐

作者 
第 1 张,共 1 张

我不需要飞,因为我的心已经拴在天上的风中

古心老鹰
3月26日

一个不想也无法写完的故事

蓝色狂想曲

 

    我好久没有抽烟了,不是因为我觉得它有害健康,是因为每次想点烟的时候总要习惯性的掏出我的兰色zippo打火机,于是每次也习惯的想起那个不让我抽烟的人,女人,一个。

---------------写在回忆的前面。
    
    今天,现在,我坐在‘岁月无痕’这家酒吧,手中不停的把玩着这个兰色的打火机,很温柔,一如当初我温柔的捧着那双白净的手,不是很白嫩,但是总是干净的,冰凉的,总是能让我有一种用胸口最热的温度去暖的冲动。
    
    现在的我,每天坐在豪华的写字楼里面,穿着昂贵的衬衣,打着不菲的领带,享受的是最好的空调从这个城市空气中抽取的仅有的一点干净空气,午休的时间可以优雅的坐在休息室品着咖啡————一切看着都很好,让人羡慕,可是没有人发现我从来都不穿着与兰色有关的衣物也不谈论和兰色有关的话题,我只把玩我的那个zippo,兰色的,忧郁的兰色,它让我想起霓虹灯的兰色,那么妩媚,充满了都市的诱惑,每次我都是心甘情愿的在兰色中迷失自己,就象在兰色火苗中灰烬自己的香烟————一个让我梦中惊醒几次的名字,她的名字比较俗的,名字叫蓝香滟,我总是叫她香烟,而她也是属于我的香烟,只有我能看着她在我的肩膀上象跳舞的清烟一样,在回旋中灰烬自己和我的理智,灰烬,灰烬。

1

    她比我小7岁,属龙,所以我叫她小龙女,龙眼,香烟等等等等,总之可以让她不理我但是又恨恨的冲我抛一个杀人的媚眼的外号我都会给她从辞海中找出来或者自己杜撰出来,因为我喜欢她瞪我的眼神,就象她咬我的脖子的感觉一样,三分无奈七分醉。
    
    我比她大7岁,所以她总是叫我老头,老猪头,猪老头,老头猪总之不是因为我属猪而是因为除了睡懒觉以外她没有什么把柄可以攻击我因为我的其他一切在她的眼中都是吸引她这个北大才女和我在一起的优点,为什么??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那年夏天雨中我陪着当时还不认识的她拿着雨伞漫步,也许是因为同年冬天我带着只知道名字的她在清晨爬上了香山和她争抢着呼吸当天第一缕阳光,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吧我都不知道。

    我惊讶她面对长辈时的狂傲,因为她从来没有被老师用课本以内的问题难倒,但是我又好笑她的善良,因为她会将自己刚买的丝巾绑在路边受伤的小狗腿上,虽然这两点不怎么好在一个人尤其是看上去很文静的女孩子身上,她可以第一次见面时对我送的gucci嗤之以鼻,又可以在我跟她屁股后面送她回去的时候为了路边的流浪猫哭鼻子,结果,我就是因为讨好了这只流浪猫,就意外的获取她的认可,然后就是我用比她更傲的言辞和更夸张的想法举动让她打出娘胎以来第一次知道山外有山原来的汉语意思。呵呵,因为她没有我这么狠,可以为了讨好它——流浪猫,专门买了所有品牌的进口猫粮以及所有款式的猫衣服然后冲着猫哀求让它替我说好话来摆平这个骄傲的女孩子,有钱不一定能看见鬼推磨,但是你绝对可以看见流浪猫被你收买以后替你泡妞的样子——————它竟然可以帮你叼着情书送给她!!我靠!谁说猫的智商不如狗了?不过我知道她的情商在猫眯攻势面前为0,说出来上帝都不相信,我就是凭着这个现在在我们家当二大爷的猫追到了她!家里我的代号是9527它的代号是老大,她的是老婆。
------------------------------------------------
我喜欢写结尾胜过过程,但是不是为了完成
-----------------------------------------------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火葬场,那天她穿着自己最喜欢的兰色衣服,嘴角依稀挂着笑,是在笑我当时不争气的泪水还是那个最后送她走的大爷的皱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待会就要走了,在那片兰色的火中,灵魂起舞,和我的视线一起灰烬。我还想最后为她拢一下头发,可是手已经不听我的指挥了,因为我的手比我的身体颤抖的还厉害。慢慢的,她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然后和兰色的火焰溶为一体,我的视线开始模糊,那一刻我记住了一个名字,白血病。
    非典阴影下的北京就象第一次和人上床的大家闺秀除了恐怖就是颤抖,根本不知道将要发生的一切到底是光明的开始还是黑暗的前奏。她再我们的小窝里面,整天不出去,也没有地方出去——街上根本没有人,只有车还有充满了恐慌的空气,时常咳嗽一下我就会担心,但是经常被她一个顽皮的微笑打消我的多心,她很好。除了我开玩笑说她是非典以外,包括老大在内都不会觉得她会怎么样,因为我知道她以前有过肺炎的案底,所以经常和她打啵以后开玩笑要抽烟来一个以毒攻毒以防止肺炎,而她总是狠狠的在我的脖子上面咬一个印,然后用那个兰色的zippo给我点着烟,她只允许我抽三分之一的烟,因为在她看来那是一只烟的精华所在,其他部分已经被焦油糟蹋变质了,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想,反正我抽烟只吸三分之一,所以我很费烟。日子虽然无聊的在这个房间里面随着一次次顽皮的逗笑还有一次次激情的缠绵度过,可是我总是为她有时红润的脸色担心,可是倔强如她是不会轻易的去医院的,她说自己怕死,我知道这是借口,显然她在躲什么,而我从来不会勉强她,但是这次我决定破例了。这一天我几乎是扛着她来到医院的,我不是怕她非典,我只是担心别的什么,到了医院,经过发烧门诊那些烦琐的手续以后我们来到了内科,检查,化验,等待。。。。。。。。。。。。。。。。。。。。。。。。。。。。我忘记了自己怎么把她从医院带回来的,我只记得医生那句话:“说白了,就是急性白血病!”我shit!看了不少爱情小说怎么今天论到我了??家里,死一般的沉寂,唯一的声音来自老大无聊的哎叫,半天了,她才开口,我知道了她的家族一直都是这样,尤其是女眷,从她姥姥的妈开始到她妈没有一个人能吃到四十岁生日的年糕。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一直没有告诉我她的母亲,我还以为她的家庭不怎么幸福呢,而我一般不怎么喜欢过问别人的家事。她还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反正最后我给她说,只要能救你,我绝对不放弃,如果老天不开眼,那么我陪你享受每一秒的阳光。

   回忆就在这个对话中结束,眼前,只有一抹如同白色一样刺眼却又有些纯洁的蓝色,虽然那代表了忧郁。

十年

    从我决定开始追她,到现在大家已经成了可以开导的朋友,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了,这十年,说沉重有些夸张,可是不沉重,又感觉这么累?翻出了以前为这个《十年》写的一个杂文吧,姑且算是,然后告诉自己,不要再犯以前的错误,好好的认真去对待所有的人,不管是关心你还是爱你的,都是值得去认真对待和珍惜的。
 
《十年》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刚刚失恋不久,那个时候其实十年已经出版很久了,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听过。赫赫。从家里回到了学校,八月的北京被刚被白色的非典肆虐完以后,又被皇马的白色再次粉刷了太平。

      在表哥家里,我很平静的告诉表哥,他和嫂子一直想看看的我的女友在半个月以前和我分手了,那个时候表哥的眼睛比我正在狼吞虎咽的嘴巴还大。我想吃惊于我的失恋,更吃惊于我的平静吧,因为在他们的面前我从来就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可是除了我的姐姐谁都没有见过我悲伤的真正样子,不需要。回到了学校,谁都不知道我分了,除了一个偶尔问到的朋友再次被我的微笑和平静惊异以外,谁都不知道我已经分了——那个写了一个忆情的幸福鸟这次真的成了孤独的老鹰了。

      直到那天在宿舍楼里,突然听见一个人在那里唱歌:“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那个时候觉得胸口突然闷了一下。然后就是那一句:“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真的很难过,或者说那种难过被一瞬间释放了出来。如果我是女的,那么那一刻,我肯定会痛哭流涕,可是我没有,我还是微笑着,站在水房静静的听着那个哥们唱歌——那一刻,我听见了初恋的挽歌。原来的青涩的初恋能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啊,哈哈。那个时候我是心如死灰。对一切关于感情的东西都和很敏感,很回避,就像一个瘦了惊吓的小孩子,瞪着惊恐的眼睛,害怕的看着那些伤害自己的却看上去很美好的东西。现在回想起来,呵呵,好笑阿,其实也正常,你要是被狗咬了,也肯定看见摇尾巴的长毛畜牲就害怕。后来每一次唱歌都要点十年。那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个保护自己的办法——谁都不要,谁都不理,就好像一个乌龟一样,任凭你狐狸怎么糊弄我,我就是不出来,小样,我穿了马甲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咬我啊!(那个时候看见美女就好像看见苍蝇一样,现在看见美女我就成苍蝇了) 。

那个时候,还在幻想,笑着离开自己所爱的人,后来才明白,原来那些根本就是笑话。自己是幼稚的笨蛋,还真的以为时间能够打对折,事实上我错了,她根本就不想回头,再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光是幻想回到从前的想法错了,就连坐朋友的想法也是错误——我们根本就是连朋友都没得作。那个时候自己又在嘲讽十年,什么破歌啊,谁说能做朋友的?!·#!!但是有一句话我觉得真的没得说:“直到和你做了多年的朋友才知道我的眼泪不是为你流。”我在为自己的曾经的青春年少无知流泪!!!绝对不是为你。

 

---------------呵呵,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知道自己当年轻狂的言论,还有多少会在岁月的考验下,成为我微笑的理由。

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空白

不知道为什么会出来这么一个用省略号表示的文章。
我可以灌水,但是绝对不允许让这样的水出现在我的正文中,做人要厚道!
可是自己懒得再写什么了,刚码了那么多的字,大脑要罢工了。
呵呵算了,贴一个自己以前傻呵呵的追女孩子写的情书吧,就当看老照片了。
 
    如果可以,我要将天上的白云给你做一件风衣,如果可以,我要将雪山上的白雪给你做一副手套,我会穿越风雪,超越风浪,与狂风搏击,与雷电抗衡,只为了为你去寻找天边的一朵红花,也许我将会面对危险,也许我将会面对死亡,但是拥有你的爱,我会义无反顾,因为没有你快乐的笑容,我就会失去生命,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全部,你的幸福就是我的一切.失去了你的笑容,时间会没有意义,空间会没有意义,因为他们已经和你的笑容一起消失了,当看到你的笑容的时候,时间停止在你我的身边,空间没有了限制宇宙之间只有我们,一只老鹰和它心中的生命.就让狂风为我们吹奏爱的乐章,让暴雨为我们的爱洗礼,让雪山为我们歌唱,让大漠为我们祝福,让草原作我们的婚毯,让天地宇宙为我们沉醉.让我用自己的肩膀驮着你,飞翔,飞翔,直到地老天荒,哪怕海会枯,我不会离开你,哪怕石会烂,我不会忘记你,也许有一天我会死在蓝天白云间和其它老鹰一样,但是我的灵魂会永远在你头顶的蓝天上化作一朵白云陪着你,也许轮回会让我在下辈子遇到你的时候使你无法认出我,但是我会一如既往的看着你,祝福你,爱着你,哪怕到了宇宙的终结的日子我也会坚持自己的信念,也许一千亿年后宇宙也会消失,但是你在我的心中永远不会消失,因为 ,我爱你...爱你,爱你
 
-----------------
这个文章是我第一次用古心老鹰发的贴,也是第一个网络精华贴。所以我任何时候都留着它,不光是因为她给我的记忆,也为了记载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夜半无人私语时

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在晚上听着早就习惯的歌曲,以至于一个朋友问我:“你怎么总是喜欢听这些伤感的歌曲啊?”
为什么?
我发现这个问题不是很好回答,或者说没有什么理由。
可能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音乐节奏来清洁我的耳朵吧?
也可能是一种早就养成的心理习惯,
我知道这样不一定好,
但是习惯就是习惯,
你能说吃饭的时候先吃菜能比先吃饭好多少么?
于是我就习惯在夜里一个人静静的听着那些有些缓慢忧伤的旋律,释放着白天因为笑而带来的皱纹。
 
《天空之城》有很多的版本,我最喜欢的是两个,一个是小提琴和钢琴的合奏,只有两分钟左右;一个是钢琴的独奏。
第一个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悠扬,流畅的小提琴,随时点缀的一些钢琴,虽然我没有学过任何的关于声乐的知识,但出于一种对声音的感觉,总觉得这样的音乐是在轻轻地抚慰着我白天那躁动而缺乏认同和安全的灵魂。
第二个给我的感觉是总有一个填写歌词的冲动,可是由于自己实在没有学过哪方面的知识,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更多像是听后感而已,罢了。
 
《大城小事》
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个歌曲,其实唱歌的杨千桦我不是很喜欢,但是这个歌曲第一次听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一个痴心爱着不怎么爱着她的女人的心声。替代,对于一份认真的爱情来说不是公平,可是感情有公平么?这个世界上本来就缺乏很多公平,而感情就是其中之一,而最后的公平往往到来以后却发现上帝早就将颁发的offer撤销。再后来听,我发现原来将歌词里面的她换成他,其实一样也是可以唱给男的听的。因为这首让我觉得能让男人听的歌曲,所以我觉得,喜欢这个歌曲没有理由。
 
《玫瑰的名字》
第一次听这个歌曲,是因为我喜欢的歌者去世,出于缅怀,我认真的听了他的专辑,从《大海》到《口是心非》,都是那么让我沉醉徜徉与其中。而这个歌曲却给我一个很不同的感觉,因为我分明看到了一个在教堂的烛光中,对着自己的灵魂和上帝的慈爱的眼神疯狂的发泄着思念的痛苦的僧侣。而玫瑰,对于我来说,代表的不光是大众认同的所谓爱情,更多的是一个往事,一个失望的夏天,一次失望的回忆。草地上,那如同血一样的鲜红的花瓣,今生都不会忘记。
 
《爱情转移》
和一个朋友发短信,我说:“《十年》让我唏嘘,而《爱情转移》却让爱情转移的那么无奈。”陈亦迅的歌曲我听的不多,会唱得更是很少,可是这个歌曲却让我有了学习的冲动,或许这个歌曲会成为我会的第三首他的歌曲。也许,经过了年少轻狂的刻骨铭心,再有的就是心智稍微理智一些以后的平和吧?如果能在清晨温暖如同流过指尖的热水般的阳光下,安静的带着她出门时的叮咛去上班,是不是更让我觉得宽心呢?呵呵不知道,因为我还不知道自己现在喜欢什么,所以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兄弟笑话还没有定型的时候我都懒得去反驳什么,大爷喜欢什么,还用你说么?毛刚长齐的小孩子。
 
3月18日

一个恶搞文字:写给我的朋友

在搜狐社区有一个闻名的才子-洋溢,他文才出众,长的又仅次于我的帅,所以吸引了无数的女粉丝。由于嫉妒,我写了这个,仅仅是为了打击他的嚣张气焰,谁知道却引发了无数女粉丝的母性保护情节,导致我被无数鸡蛋砸中。。。
------------------------写在前面的胡说八道

屎记——米兰列传之洋溢之死

    
米兰二年,国丰而民乐,然圣人曰:国久安则孕乱,民饱暖则思淫。自番人萎靡之艺西来中原,妇弗教,越礼示情且书于郭;夫断背,断袖分桃且铭于书。

    
洋溢,荆州人士,米兰三杰之首,三岁行文五岁作赋,至七岁奉诏入太子监仕礼。乃至弱冠作《米兰国赋》,洒洒万言,上揽九天,下挥四海,夫子走卒皆以谈论《国赋》为荣。京师纸罄,帝惊其才,赐国学阁学士并翰林院行走,上承圣睐,下受百尊,名满京华。

    
然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春分天子祭天大礼,洋溢奉诏执礼,翌日,乐起人现,粉面朱唇,玉佩英姿,百官倾之忘礼,后宫慕而私语。上怒众人亵渎先祖,礼毕斩公侯二十,赐缢佳丽三百,因其美而独恕洋溢,后人曰此为玉树之祸。防民之言甚于防川,断人之情甚于斩水,自洋溢风采初现后,佳人憔悴独望西楼,夫子忘妻失神东窗。

    
久思则郁疾,久爱则生嫉,巨鹿侯无心荣华不恋却专男色,童男七百尚不足,日驾华鸾巡游京师,遇俊则邀,不从则掳。祭礼便应罪,奈其年众上忍之。无心虽有霸美之心奈何洋溢为国之偶像,明不得则暗生计。
   
    
无心招心腹波才(菠菜)、善铨(山泉)、枭卉(小惠)一干人等,各立旗号咏礼洋溢,设馆开坛于天下,彼此相互倾轧,更纠集夫子走卒贵妇烈女撕打于午门,剖心明志,沥胆示情。天下效仿而乱,各州告急,震惊朝野。

    
其日,君累于各州文犊,无心进谏曰:圣曰不分君忧非丞,不解父愁非孝。臣等不忍见君终日劳心此事,现有一良策可解君忧。上悦,问其详。无心曰:天下之乱皆因洋溢之美,而君圣明威仪,爱才而非喜色,故可令洋溢假死匿之,此一可解天下之乱,二可留洋溢之才。

    
无心岂不知君亦爱洋溢之色,然社稷之大,岂能因噎废食。君思之甚好,便欲招洋溢行事,不料无心又言:君若匿洋溢于宫廷,恐言走之,不若奉于臣宅,臣家中童男皆不知洋溢,可侍之,则侍从亦可避之。

    
君虽不忍,然无计可取,密诏洋溢。乃入闻之,洋溢片刻无语,良久跪恩言之:天下之祸虽在洋溢,然根在番艺,若洋溢此遁可扫番艺之惑,则死亦欣然。言毕俯首而泣,君善言慰之良久方止。

    
更日天子有诏:洋溢虽为社稷俊才,然天下癫之实乃国之大患,故赐死以清天下。今后废除各州坛馆,若有犯者九族连诛。逐番艺,清视听,天下正礼为学。一时,九州恸哭,殉者无数。秋方平之。
  
    
无心心愿得偿,正窃喜计成,不料侍从突呈洋溢书简,忐忑而开却阅毕失色,原料洋溢已成鱼肉,不料洋溢聪明决定且刚烈非常,自知入得候府此生再无天日可见,便饮断肠自绝于密室,为防无心渎其尸首,自毁容颜而宫之。只留绝笔痛斥无心之罪。更日龙颜大怒,兵解无心于当庭。

    
痛兮悲兮,一代英杰,才貌双绝,未能天涯横纵,却得断肠留恨。。,呜呼哀哉,以铭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