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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一个不想也无法写完的故事蓝色狂想曲
我好久没有抽烟了,不是因为我觉得它有害健康,是因为每次想点烟的时候总要习惯性的掏出我的兰色zippo打火机,于是每次也习惯的想起那个不让我抽烟的人,女人,一个。 ---------------写在回忆的前面。 回忆就在这个对话中结束,眼前,只有一抹如同白色一样刺眼却又有些纯洁的蓝色,虽然那代表了忧郁。 十年 从我决定开始追她,到现在大家已经成了可以开导的朋友,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了,这十年,说沉重有些夸张,可是不沉重,又感觉这么累?翻出了以前为这个《十年》写的一个杂文吧,姑且算是,然后告诉自己,不要再犯以前的错误,好好的认真去对待所有的人,不管是关心你还是爱你的,都是值得去认真对待和珍惜的。
《十年》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刚刚失恋不久,那个时候其实十年已经出版很久了,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听过。赫赫。从家里回到了学校,八月的北京被刚被白色的非典肆虐完以后,又被皇马的白色再次粉刷了太平。 在表哥家里,我很平静的告诉表哥,他和嫂子一直想看看的我的女友在半个月以前和我分手了,那个时候表哥的眼睛比我正在狼吞虎咽的嘴巴还大。我想吃惊于我的失恋,更吃惊于我的平静吧,因为在他们的面前我从来就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可是除了我的姐姐谁都没有见过我悲伤的真正样子,不需要。回到了学校,谁都不知道我分了,除了一个偶尔问到的朋友再次被我的微笑和平静惊异以外,谁都不知道我已经分了——那个写了一个忆情的幸福鸟这次真的成了孤独的老鹰了。 直到那天在宿舍楼里,突然听见一个人在那里唱歌:“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那个时候觉得胸口突然闷了一下。然后就是那一句:“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真的很难过,或者说那种难过被一瞬间释放了出来。如果我是女的,那么那一刻,我肯定会痛哭流涕,可是我没有,我还是微笑着,站在水房静静的听着那个哥们唱歌——那一刻,我听见了初恋的挽歌。原来的青涩的初恋能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啊,哈哈。那个时候我是心如死灰。对一切关于感情的东西都和很敏感,很回避,就像一个瘦了惊吓的小孩子,瞪着惊恐的眼睛,害怕的看着那些伤害自己的却看上去很美好的东西。现在回想起来,呵呵,好笑阿,其实也正常,你要是被狗咬了,也肯定看见摇尾巴的长毛畜牲就害怕。后来每一次唱歌都要点十年。那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个保护自己的办法——谁都不要,谁都不理,就好像一个乌龟一样,任凭你狐狸怎么糊弄我,我就是不出来,小样,我穿了马甲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咬我啊!(那个时候看见美女就好像看见苍蝇一样,现在看见美女我就成苍蝇了) 。 那个时候,还在幻想,笑着离开自己所爱的人,后来才明白,原来那些根本就是笑话。自己是幼稚的笨蛋,还真的以为时间能够打对折,事实上我错了,她根本就不想回头,再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光是幻想回到从前的想法错了,就连坐朋友的想法也是错误——我们根本就是连朋友都没得作。那个时候自己又在嘲讽十年,什么破歌啊,谁说能做朋友的?!·#!!但是有一句话我觉得真的没得说:“直到和你做了多年的朋友才知道我的眼泪不是为你流。”我在为自己的曾经的青春年少无知流泪!!!绝对不是为你。
---------------呵呵,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知道自己当年轻狂的言论,还有多少会在岁月的考验下,成为我微笑的理由。 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空白不知道为什么会出来这么一个用省略号表示的文章。
我可以灌水,但是绝对不允许让这样的水出现在我的正文中,做人要厚道!
可是自己懒得再写什么了,刚码了那么多的字,大脑要罢工了。
呵呵算了,贴一个自己以前傻呵呵的追女孩子写的情书吧,就当看老照片了。
如果可以,我要将天上的白云给你做一件风衣,如果可以,我要将雪山上的白雪给你做一副手套,我会穿越风雪,超越风浪,与狂风搏击,与雷电抗衡,只为了为你去寻找天边的一朵红花,也许我将会面对危险,也许我将会面对死亡,但是拥有你的爱,我会义无反顾,因为没有你快乐的笑容,我就会失去生命,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全部,你的幸福就是我的一切.失去了你的笑容,时间会没有意义,空间会没有意义,因为他们已经和你的笑容一起消失了,当看到你的笑容的时候,时间停止在你我的身边,空间没有了限制宇宙之间只有我们,一只老鹰和它心中的生命.就让狂风为我们吹奏爱的乐章,让暴雨为我们的爱洗礼,让雪山为我们歌唱,让大漠为我们祝福,让草原作我们的婚毯,让天地宇宙为我们沉醉.让我用自己的肩膀驮着你,飞翔,飞翔,直到地老天荒,哪怕海会枯,我不会离开你,哪怕石会烂,我不会忘记你,也许有一天我会死在蓝天白云间和其它老鹰一样,但是我的灵魂会永远在你头顶的蓝天上化作一朵白云陪着你,也许轮回会让我在下辈子遇到你的时候使你无法认出我,但是我会一如既往的看着你,祝福你,爱着你,哪怕到了宇宙的终结的日子我也会坚持自己的信念,也许一千亿年后宇宙也会消失,但是你在我的心中永远不会消失,因为 ,我爱你...爱你,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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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章是我第一次用古心老鹰发的贴,也是第一个网络精华贴。所以我任何时候都留着它,不光是因为她给我的记忆,也为了记载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夜半无人私语时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在晚上听着早就习惯的歌曲,以至于一个朋友问我:“你怎么总是喜欢听这些伤感的歌曲啊?”
为什么?
我发现这个问题不是很好回答,或者说没有什么理由。
可能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音乐节奏来清洁我的耳朵吧?
也可能是一种早就养成的心理习惯,
我知道这样不一定好,
但是习惯就是习惯,
你能说吃饭的时候先吃菜能比先吃饭好多少么?
于是我就习惯在夜里一个人静静的听着那些有些缓慢忧伤的旋律,释放着白天因为笑而带来的皱纹。
《天空之城》有很多的版本,我最喜欢的是两个,一个是小提琴和钢琴的合奏,只有两分钟左右;一个是钢琴的独奏。
第一个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悠扬,流畅的小提琴,随时点缀的一些钢琴,虽然我没有学过任何的关于声乐的知识,但出于一种对声音的感觉,总觉得这样的音乐是在轻轻地抚慰着我白天那躁动而缺乏认同和安全的灵魂。
第二个给我的感觉是总有一个填写歌词的冲动,可是由于自己实在没有学过哪方面的知识,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更多像是听后感而已,罢了。
《大城小事》
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个歌曲,其实唱歌的杨千桦我不是很喜欢,但是这个歌曲第一次听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一个痴心爱着不怎么爱着她的女人的心声。替代,对于一份认真的爱情来说不是公平,可是感情有公平么?这个世界上本来就缺乏很多公平,而感情就是其中之一,而最后的公平往往到来以后却发现上帝早就将颁发的offer撤销。再后来听,我发现原来将歌词里面的她换成他,其实一样也是可以唱给男的听的。因为这首让我觉得能让男人听的歌曲,所以我觉得,喜欢这个歌曲没有理由。
《玫瑰的名字》
第一次听这个歌曲,是因为我喜欢的歌者去世,出于缅怀,我认真的听了他的专辑,从《大海》到《口是心非》,都是那么让我沉醉徜徉与其中。而这个歌曲却给我一个很不同的感觉,因为我分明看到了一个在教堂的烛光中,对着自己的灵魂和上帝的慈爱的眼神疯狂的发泄着思念的痛苦的僧侣。而玫瑰,对于我来说,代表的不光是大众认同的所谓爱情,更多的是一个往事,一个失望的夏天,一次失望的回忆。草地上,那如同血一样的鲜红的花瓣,今生都不会忘记。
《爱情转移》
和一个朋友发短信,我说:“《十年》让我唏嘘,而《爱情转移》却让爱情转移的那么无奈。”陈亦迅的歌曲我听的不多,会唱得更是很少,可是这个歌曲却让我有了学习的冲动,或许这个歌曲会成为我会的第三首他的歌曲。也许,经过了年少轻狂的刻骨铭心,再有的就是心智稍微理智一些以后的平和吧?如果能在清晨温暖如同流过指尖的热水般的阳光下,安静的带着她出门时的叮咛去上班,是不是更让我觉得宽心呢?呵呵不知道,因为我还不知道自己现在喜欢什么,所以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兄弟笑话还没有定型的时候我都懒得去反驳什么,大爷喜欢什么,还用你说么?毛刚长齐的小孩子。
3月18日 一个恶搞文字:写给我的朋友在搜狐社区有一个闻名的才子-洋溢,他文才出众,长的又仅次于我的帅,所以吸引了无数的女粉丝。由于嫉妒,我写了这个,仅仅是为了打击他的嚣张气焰,谁知道却引发了无数女粉丝的母性保护情节,导致我被无数鸡蛋砸中。。。
------------------------写在前面的胡说八道
屎记——米兰列传之洋溢之死 纪念06年的那些英雄泪心碎时刻 2006年的那一串眼泪
眼泪似乎是竞技体育中永远不缺乏色彩的一抹风景。它来自体育明星的胜负的欢欣悲哀,来自体育迷的爱屋及乌。 大师赛场,夏天,迈阿密的太阳是很刺眼,但是它的光芒不止能制造激情的风云,它也不能晒干网球场上下的泪水。阿加西,浪子回头的真男人,终于洒下了离别的英雄泪,不为了已经淡然的胜负,只为了曾经魂萦梦绕的网球。那泪,很纯,很坚强,很值得佩服。全满贯,那是他一生的对手都不曾实现的成就,但是更值得我们起立鼓掌的,是他的重新再来,是一个男人对于生命对于社会对于爱情的承诺以及无言的证明。 酋长球场,掌声,英格兰的球迷是很疯狂,但是他们的热情不光能制造场外的流氓,也不能泯灭他们对于大师的尊敬。博格坎普,艺术足球的化身,终于脱下了征战的红袍,我们没有看到冰王子的眼泪,或许在他的内心,也有着和冷静相映成辉的热情。那挥手,还是很安静,很坦然。冠军,也许是他作为出身自荷兰的天才都不能逃脱的宿命,但是至少,他在英格兰获得了成功。对于他的盖世才华,球迷们从未吝惜过掌声,对于他的失意,他们也从未掩饰过伤心,一如这一天的告别。他对于艺术足球的演绎,永远值得我们用起立鼓掌去表示尊重,阳光下,冰王子笑着挂刀封甲,归隐江湖。只是那世界上球迷的心中永远记得那一天离别的眼泪。 上海赛车场,超越,汽车的马达疯狂的嘶喉,似乎也在苦苦挽留。一代车王,虽然没有上演最后的反败为胜,但是王者气概,已经在那与满天的红色相应的疯狂超越中一览无遗。领奖台上,当年轻的西班牙人充满敬意的接过王冕的时候,可曾在上面嗅到了王者征服天地的气息以及天下英雄扼腕叹息的无奈?人们对于冠军没有吝惜掌声,但是更多的眼泪,正在细细的为他们心中的王者擦拭着多年的征尘。前无古人的成就,后人苦苦追赶的纪录,座座闪亮的金杯,还有什么需要证明的呢?那疯狂的红色王朝已经说明了一切!俱往矣。希望你能在瑞士给家人做饭做的开心,迈克尔.舒马赫。 世界杯决赛,红牌,当华丽的歌剧上演到最后的高潮的时候,上帝导演了全世界都没有想到的结局,来的那样突然。他足球生涯中亲自导演了太多的荡气回肠的比赛,但是在他最后一次华丽翩翩的舞步中,上帝轻轻的挥动了命运之手,给了撒旦最后一次在他的足球生涯中露脸的机会。太多的经典,太多的荣誉,球迷对于他的痴迷一点都不亚于他对足球的痴恋。高卢的骑士总是骄傲的,所以他选择了尊严的死亡,放弃了功利的忍耐。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去形容他的天才,同样有太多的眼泪去送别他的离开。他离开的时候,没有挥手,没有感言,甚至没有眼泪,可是那一天的夜里,有太多的眼泪和祝福在陪伴着他的落寞和无语。齐达内,艺术的王者,你连最后的退场都要如此的出人意料,虽然相似的感觉我们在观看你那一次次的演出时早已体会,只是这次的结局谁都没有猜对。 伯纳乌球场,默哀,上校的身影早就成为了黑白影像中的传奇,温布利那惊世骇俗的拉球过人早就成为了历史的回忆。只是在白色豪门的战旗上面,永远都凝聚着匈牙利天才的英魂和属于他的赞美。那一天整个欧洲的悲痛远远超过了伯纳乌所能承担的限度,那一天整个足球界的眼泪远远超过了匈牙利所能想象的程度。上帝带走的不只是一个饱受病痛折磨的老人,更带走了人们对于足球最初的珍贵回忆。虽然没有完整的看过您的一场比赛,但是您那才华横溢的拉球,让我永远在说起您的时候,充满了对天才的敬意,天堂里面,您可以和很多人谈论挚爱一生的足球了,还有,那里只有纯粹的欢乐,没有人间的痛苦,走好,普斯卡什。
2006年,离开的人很多,不可能一一的说来,选择了几个让我唏嘘的明星,和大家一起感怀,为了体育的纯粹,为了生活的继续。 随笔:写给朋友的什么叫玉米? 啥叫玉米?您可别说什么哥伦布老爷爷打从几百年前从印第安人民那里偷来的那几袋种子广泛传播以后现在全世界人民都津津乐道尤其是墨西哥人民最好的那一口农作物啊。 文盲了吧?你别纳闷我干吗不说你是农民,人家农民现在生活好了,能看电视了,也知道有个湖南卫视了,当然知道有个丫头长得像姚明的其实比丫傻大个正点多了苗条多了的叫李宇春,人家也知道有一个群体叫做玉米!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我靠!你不光是文盲,你丫还是一个穷文盲!没看见电视上整天都在放那丫头的歌曲么?人家嗓门没有你好?你好你也去出几个专辑啊?你好你也去拿个全国第一啊?您啊,拿个全国穷文盲第一我看有谱! 告诉你啊,啥叫玉米。玉米,就是李宇春的粉丝团体的集体性荣誉称号!粉丝?没吃过粉丝你还没见过歌迷啊?你小时候不也整天对着墙头的齐秦流哈喇子么?告诉你,粉丝就是歌迷追随者的意思,你当年那就是典型的狼粉!什么?凉粉?,哟,看不出来您都快奔四的人了还对人家张家丫头打主意啊?赶紧的啊您,凉粉是张家丫头的粉丝团体集体性荣誉称号!得了,不跟您这贫了,我赶紧的给你扫扫盲,省的2008年的时候您还给咱北京人民丢人,这不是给人家奥组委的工作人员们寒心么? 听好了,这玉米啊: 首先他们没有别的什么太大的信仰对象了,除了上帝耶稣佛陀释迦摩尼真主安拉以外基本就是李宇春了。 第二,他们基本都对音乐有选择性的偏执热爱,这个不全是响应党中央和谐社会人人有德的号召,更重要的是只要是李宇春唱过的哼过的说过的看过的听过的歌,他们基本都会学着去唱乐着去哼赶的去说忙着去看。 第三,他们基本都是很有爱心和保护性心理的人,对于现在的社会您也知道,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炒作,你只要出名了,甭管你是咬了没有咬你的狗,还是脱了不该脱的衣服,都有人出来炒作,不是今天他见过你和芙蓉姐姐吃过毛血旺,就是昨天她控诉你和易中天围殴宋祖德。对于人家李宇春这丫头也是一样,自打全国女孩子唱歌大赛得了第一以后,全国女孩子唱歌大赛就是超级女生比赛,你也不懂我就给你通俗点说得了,别插话!自此这孩子得了第一以后吧,这借机会出名的人就跳出来了,说坏话的人忒多,所以玉米啊看着心疼啊,自家孩子自家疼啊,这不他们就说么:“咱们要是不保护春春就没有人保护了!”所以啊,他们的爱心和保护性心理啊就是那个时候练就的! 第四啊,就是他们的基本上都有一个共性,就是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环境下会有一个特定的爆发方式,说白了,眼睛里面只要看见李宇春,甭管是活人还是照片还是什么电视节目广播夜话,只要你敢在他们耳朵能够得着的地方崩出李宇春这仨字,您就瞧好吧,您大晚上都不用点灯笼了,要是再看见那丫头出现啊,那声响啊,咱那二踢脚怎么样?够响吧?一样给比没咯! 说了半天啊,您还是迷糊不是?我再给您说多了您也不明白,干脆这样吧,这过些个日子啊,李宇春要在北京开个演唱会了,就像是您小时候看过的谭老板的专场那形式,您啊自己个儿看去,保您开眼,回来以后您肯定还能再给我补充个十来八个呢~ 我怎么知道这么多?我告诉您吧,咱不是玉米~ 那是什么?大米?还小米呢!告诉你吧!我他妈是粽子!!! ―――――――――――――――――――――――― 本人不是玉米,但是比较欣赏李宇春的很有特色的演出风格,就写了一个东西纯粹娱乐大众,如果有什么不周的地方,还请玉米们别打我啊~ 11月28日 子夜随笔三生石,叠青衣,
望穿秋水不见依。
奈何桥,归云处,
孟婆指我断魂路。
江水遥,伊人笑,
天涯何处躲纷扰。
再回首,凭栏雾,
不堪回首斑斓处。
你笑我,猜不透,
几笔苍天风流注。
应是殇,坎坷路,
鬓白十年不回顾。
10月17日 搜狐随笔--周末任丘活动记录
搜狐随笔---周末北京活动记录------------------------北京篇---------------------------- 就在我还志得意满的坐在汽车上一边回味着过去24小时里面的美味佳肴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扫描着坐在我身边的带着孩子的那个少妇的时候,短信来了。。。 怎么样,几点碰头啊?几个字就把我给惊了一身冷汗出来!VV!!我说好了周日和她碰头见面的,可是都两点了我还在离北京100公里的汽车上而这个汽车还在慢慢悠悠的拉客人呢。 我一身冷汗啊~赶紧解释了半天,紧接着VV的指示到了:少废话!饿着了我,会有超过一个连的人找你的! 虽然为了美女我就是面对全世界的猛男也不怵,但是面对发怒的美女我一个都惹不起啊,好说歹说,咱这彪悍的VV终于给我一句好话:四点不到就拉倒,西单见面! 本来还想再贫几句号让她老佛爷稍微宽心一下,可是不争气的手机电池明显已经不成了。我只好老老实实的关机,这个时候是北京时间下午2:30,我当时的位置在距离北京87公里的霸州。本来按理说应该在一个小时到的,可是当我看着司机的时速表我就知道今天迟到的时间限制在半个小时以内我就算成功了-----虽然后来事实证明我还是超过预算半个小时。在这里我要感谢西单图书大厦有限公司,正是他们的存在使得我们此时已经怒了很久的VV能有一个去处。虽然我再回来的路上看着车老板为了省钱不走京开高速路导致辅路上堵车半天很的咬牙切齿,可是我内心深处还是相信咱们VV同志还是会很有情调的在那里看书吧? 等到我风尘仆仆的赶到西单图书大厦门口的时候,用最后的电发出了短信。然后就紧盯着门口出来的所有可能是她的女孩子。 ------------------插个话题----------------- 由于老五很早以前就说VV身材高挑,皮肤白嫩,婀娜妩媚。我就真看到了这么一个大美女,尽管我知道她的长头发告诉我她不是,但是我还是看着她希望她是-----太她妈的漂亮了!长头发染着一些葡萄红还是什么颜色,上半身镂空露肩小背心丝毫不对自己起伏的波涛进行遮掩,稍微露出来的那一段白白嫩嫩的腰不能说小蛮腰,但是绝对把握住了性感和肉感的临界点。不多不少肉正好的屁屁统领着两条修长但是充满活力的腿啊~~谋杀了我多少的脑神经细胞---仅仅是为了克制我心中邪恶的想法。我那一个下午没有怎么补充水分的身体此刻因为这个尤物的存在几乎要因为口水的失控而休克。就在我用寻找朋友的眼神掩盖着我罪恶的视网膜成像三围立体扫描的时候,那个美女终于看我了~~~我好激动啊~~~~~顿时觉得阴霾了一整天的北京成为了金色的天堂。然而------------我们在心意相通的瞬间,她用眼神充满了感情的告诉我:你这个流氓瘪三,没见过美女啊!那一刻的冰冷正在让我回味的时候她转身走了,留给我的是一片茫然若失。。。。。。。。。。。 ------------------回到主题---------------------- 我左等等右等等,上看看下看看,就是不见那个传说中的暴躁人生taoti(那俩字电脑里面竟然没有!)女子的出现。忍耐不住,正要发短信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抢在电池自动关机前用自己酝酿了一下午的口气刚说了一声喂。还没等我骂这个关键时刻掉链子的电池的时候。电闪雷鸣间,一个短发牛仔上衣运动长裤白色休闲鞋的丫头蹦到了我的面前!有如天神一般---------仔细看去,还没等我装作矜持的问候一下并且要求看一下身份证验明正身的时候,那个曾经在老五的手机中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用某人自己的话说就是2的无可救药的但是还是很好听的笑声告诉我,这个女孩基本就是VV了。我正想着用什么东西挡住她因为等我一个下午而生气发出的冲击波的时候,她用笑声和热情的招呼让我突然觉得,再怎么样的人还是有好的一面啊~~~ 干脆的性格让VV很快决定了我们今晚的吃饭地点----麻辣诱惑,老舍媳妇在前一天晚上看着我和老舍肆无忌惮的狠狠吃着烤鱼的时候就告诉我,那里不错。一路上我给她倒着苦水和无奈,当讲到那个美女的时候孩子笑的那个花枝乱颤啊!我的悲惨经历就这样再次成为别人的饭前甜点。 做好位子,为了表示我的尊敬,我让她做沙发我做板凳。某人也欣然接受,靠,要不是因为我晚到了一个小时,咱平时抢沙发也不算慢啊! 一边吃,一边聊,这丫头说话干脆,思路很直接,让我由衷的佩服。同时一边说我一边偷偷的不好意思的观察老五说的那个皮肤白嫩,果然!建议大家尤其是各位女看官一定要和她交流一下,当然了如果上帝是公平的,在赐予你白嫩皮肤的时候带走你一点点智商的话,大家还是考虑一下咯。 大家胡侃山,八卦,而我通过这次对话对于VV的八卦敏感性佩服到了崇拜的地步!最后我终于忍不住了问她:你是不是英国《太阳报》的特派驻中国记者啊?她竟然昧着良心说不是!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遥远的伦敦一个高档写字楼里面那个阴险老板因为他员工的坚持保密原则而露出的一丝欣赏九分得意的笑容。 在这里我要郑重声明,咱们VV同志绝对不是一个很能吃的孩子,我俩才吃了一条两斤的鱼外加俩碗米饭和一盘菜,对了还有一大壶酸梅汤。 饭后在DQ的柜台前,VV对着那冰激淋说出的一句话彻底让我相信今晚和我在一起的是她:这东西吃了肯定会发胖,但是老娘开心!这句话说完以后我就觉得自己的怀疑是多余的,开始我还以为自己会和瑞典教练让人涮了一样被人采访独家猛料,此时我已经完全放心了,她就是那个彪悍的女人!!!为了响应号召我吃了更大的一桶冰激淋,直接导致我隔了一晚上以后的现在还不想吃饭。 等到在地铁里我送走了那个蹦蹦跳跳但是仔细观察后竟然有些强壮的身影以后,我才发现自己一个晚上就没有想到要一个拥抱~~~~~~~我太正人君子了!!!好歹也是一个流氓啊我怎么可以这么没有原则,轻易的放走了一个美女!!!! 当天晚上我为了惩罚自己,让蚊子叮了一夜-------------活该! -----------------------重要补充一下-------------------------- 就在我和VV八卦的时候我们旁边来了俩人,已看就是正在追女孩子的男同志请客那种,我靠!那小姑娘那个漂亮啊!!如果说我在西单图书大厦门口见到的是性感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就是绝对的甜美!!真他妈的,我怎么不认识啊?????太漂亮了!!!!!!!!!!可惜我当时因为有美女的对面存在,只能偷偷的用眼角的余光再次表达我对甜美姑娘的青睐而已,而已啊!!!!!捶胸顿足的后悔中。。。 还有,VV其实一点都不2,相反很有自己的想法,特此更正说明。另外确实皮肤白嫩尤其是。。。不说了怕被人打。但是我还是想说,她嘴唇好红啊,是一种非常健康的红润,我就不信,这里这么多色狼,谁不嫉妒她男朋友!!哈哈哈哈哈 9月12日 搜狐随笔--心无缺
9月4日 搜狐随笔:花无常花无常/古心老鹰 飞花流舞,星河灿烂;光阴百过,楚楚昭然。这个人是花无常。 我有一个花园,里面有很多花,我从来都不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因为你只要欣赏美就可以了,有必要知道那么多么?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假,只有一个人认同我,就是花无常。 花无常的名言:你只要记住美女那如波的眼神,如缎的皮肤,如歌的呻吟就可以了,没必要知道她的名字和来历。所以我明白为什么每次花无常带着女人来我的花园的时候,总是会挑选一朵我平时总是不会更在意的花插在女人的身上某一个我不是很会注意的角落,然后构成一副活色生香图,因为次数太多,我唯一能记住的就是从来没有一个女人会和花无常来我这里第二次,也从来不会见花无常把一样的花插在女人身上一样的地方。我虽然不知道花的名字可是我知道花的样子。后来我想,花无常的名字也许就是因为每次的花都不一样吧?当然了也有人说每次的女人都不一样,可是,花和女人有区别么,尤其是在臭味相投的我和花无常面前,我们心中其实也是一样把?也许呢? 花无常的名言:你只要能看到她最美丽的一个瞬间就好了,管她是作为什么身份或者什么时机出现在你的身边呢?而我对于花,似乎也是这样,我知道你的美,并且醉心于看见你的那一个偶然,至于明天我还否能在那么多的花中找到你或者你还否愿意再次对我展示那一瞬间的倾国倾城,已经都不是重要。花无常总是在代女人来拿花的时候非常认真甚至有些失神的看着所有的花,然后也不问我价钱也不问我是不是愿意出让就如同闪电一样摘花,我总说要温柔的面对每一朵花,虽然你我都不怎么知道它们的名字。花无常说,我能把每一朵插在它最适合的女人的最适合的部位上就是最好的善待,何况我对女人一直都很好。每当听到这个话的时候,我就知道,花的钱别指望了。 我曾经对花无常说:如果让你挑选,你愿意喝得醉醺醺然后沉睡在一个开满各种鲜艳花朵的园子里呢;还是拿着酒杯对着百花,你饮一杯酒再回敬百花一壶水?花无常答非所问的说:其实躺在美女身边睡觉的感觉很不一样,我除了清晨醒来枕头不同的种类的留香之外,根本不记得前一夜谁在我怀中软语温存。我懒得拆穿花无常这样的谎言,花无常懒的回应我没有逻辑的问题,我们总是在这样一次次的没有条理的问答中沉醉在一个个似乎心有灵犀而又不明不白的黑夜里,只是每次遭罪的都是我的花园,因为花无常总是肆无忌惮的在花丛中解手然后还打着周乐的节拍唱歌:花赏兮,花赏兮,吾真与兮;赏花兮,赏花兮,子露真兮。而我每次只能狠狠的瞪着花无常此刻带来的女人,每次都不一样但每个人都使用同样的一种眼神看着这厮,我像没有这些眼神的怂恿,花无常不会这么放肆。作为回报,我会告诉那个女人,你们今晚别想在我的客房里过夜我说话算数,我喝多了酒就会说话算数而且说一不二但是一般只有说一句话的力气,于是每次那个不同的女人都会说同样的话:花无常说了,世界上最值得任留恋的温存之所就是你这里的花园,在花丛中摘红嗅香,人生无憾。所以每次我醒来以后总是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打扫我的花园,可是我每次醒来以后看到满地狼籍都以为是自己昨夜酒后无德给弄得,殊不知自己清醒前锁好房门独自睡觉时别人在我的花园里做得好事。而这一切都是花无常后来给我说的,可是说这个话的时候花无常已经不再无常,因为爱上一个女人的花无常在我眼中实在是稀松平常。这些是后来的事情。 花无常会跳舞,会舞剑,会唱歌,会做诗,当然还会做爱。 花无常总是在我这里喝得兴高采烈,然后起身团抱红粉,折花为礼,折枝为剑,而怀中那个已经晕得不知道自己还有几个屁股的女人,就在那月光的流影飞舞中成为花无常舞动得如同幕墙一般的花瓣雨中最娇艳最迷离的一瓣,而那个时候我还是在心疼不知道名字但是确实很好看的那朵花,怎么花无常人品这么差劲?每次只有一个笑,连个谢谢都没有。等到花无常得花瓣墙已经舞动得和月影无法分别的时候,花无偿的歌声就会在女人意乱情谜的笑声中传来,这次不再是解手时的周乐,而是像极了西狨族的歌声:月亮爬上我的炕,哥哥我睡炕上好凄惶,白夜黑地抱着花枕头,抱着枕头我想妹妹留。我实在是笑得没有力气了,因为我无法相信一个人怎么把鲜花美人酸曲揉和在这样美丽的月光下这样美丽的花从中,而且手里还舞动着一把只能听见却看不见的宝剑,我不知道这宝剑上面有没有沾过或者沾过多少血,我只知道在歌声的最后,花无常总是用剑把怀中女人的衣服变成一缕缕相当于没有的掩饰,取而代之的是我苦命的花瓣覆盖在那个已经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女人身上。通常这个时候我已经醉了。 我想让花无常给我写诗,其实多半是为了证明某人经常给我吹嘘自己的才华是不是真的,可是每次我都只能看见花无常用一个个女人如波的眼神如歌的呻吟来拒绝我的要求,我一直说我这里不是红楼,可是花无常总是说:这里不是红楼,是我的卧室。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我能说什么?除了希望晚上得我的花朵少一些被摧残,还是有什么指望? 于是,我总是在每天早上收拾花园,不管前一夜话无常有没有来过我这里,我总是习惯性得收拾一下然后看看有没有女人的头发缠绕在我那些娇媚得花朵身上,因为我知道我的这些花朵虽然名字我不知道,可是每一朵都是自命不凡,若是有庸脂俗粉的半点尘屑沾染,对它们是不敬,对我也是不满啊! 我也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我似乎还是那样的生活,而花无常好像也是那样生活,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一个问题,竟然有一个女人连续两个晚上在我这里与花无常放肆了,我知道问题来了,这个问题就是:这两个人究竟会在这里放肆多久?是否要定居?同时我在看花无常舞剑唱歌的时候也看到了与平日不大一样的光芒。 这一天花无常突然问我:我来了多久了?我看了看地上,“也就是蹂躏了十五朵花的时间。” “我说从我第一次来到现在。” “十年了吧快?” “好久啊!” “其实应该还不到十年,可能就是八年左右吧?” 第二天,花无常告辞前我逼着要给我写一个东西让我看看到底花无常是不是一个指挥吹嘘文采的骗子。思索良久,花无常最后用剑写在我的墙上的东西:飞花流舞,星河灿烂;光阴百过,楚楚昭然。我不怎么喜欢研究文字的东西,因为我觉得花的美丽来的直接。但是我似乎明白,这个花无常再说自己,可恨阿,还是没有为我写什么东西。 花无常走的时候,用酒敬我,用水敬花,我没用什么眼泪送别已经不是花无常的那个人,因为我知道此刻一个花无常死去,世间多了一对幸福的可人儿。 花无常,人无常,人有张狂; 情无常,爱无常,世有沧桑。 8月14日 开始尝试改变了 该上路了,已经毕业两年了,还是那样的没什么起色,这样的生活似乎不应该让他继续了,所以决定改变自己。
其实,懒惰一直都是我的铭牌,只不过是因为以前的小聪明能保证我比较轻松的用比较少的工夫达到同龄人的更多的时间付出才能获得的地步。
可是,老祖宗说过,坐吃山空是不可能天长地久的。
于是乎----咬牙决定开始学习,学习写字,学习阅读,学习英语。。。其实这些以前好像都不是我的弱项,可是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最拿手的东西竟然变成陌生,那种感觉实在不是一个好东西。
说来可笑,初中的时候书法比赛还是年级第二,到高中的时候我们班敢说读书比我多的人一只手就能数两遍,英语一直在高考的时候都是我的拳头产品;可是现在我竟要开始重新歪歪扭扭的学习写我的钢笔字,竟要重新开始尝试让自己能够安静下来读书哪怕只有半个小时而已,竟要重新开始学习虚拟语气和动词过去式;有时候在自己的身上真的能感受到时间对人的消磨是如何的潜移默化的恐怖和无法抵抗,眼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变得像加菲猫,眼睛一天天变得像瞎子的耳朵,膝盖一天天变得像塑料一样没有灵活的韧性,嗓子一天天变得像毛玻璃和砂纸的另距离摩擦,脑袋一天天变得像8位计算器计算圆周率一样的缓慢;所以在一个晚上,狠狠地掐灭了烟头,狠心删除了自己一直钟爱的电脑里面唯一的游戏《星际争霸》,开始动手了,首先耐住性子坐在那里写完了一张字帖,很难看,很难相信是我写的,但是我知道,以后只会比这个好,所以开心的睡觉------------------对了今天忍耐住诱惑,没有吃夜宵!
对了,还要尝试重新恢复写日记的习惯了,以前坚持写过一年多的英语日记,应该能的。 8月3日 随笔:我只是我我只是我,一次次在音乐的迷醉中可以忘记忧伤的普通人
我只是我,一次次在足球的狂热中可以忘却压力的普通人
我只是我,一次次在感情的癫狂中可以忘记过去的普通人
我只是我,一次次在深夜的迷沦中可以释放灵魂的普通人
音乐可以一次次的撞击,却不能冲淡我的忧伤
足球可以一次次的飞行,却不能带走我的压力
感情可以一次次的透支,却不能埋葬我的过去
深夜可以一次次的重复,却不能赦免我的灵魂
你指南天曾经狂言要摘星为媒,我笑藐北宇说要一生有你
你拈落花曾经垂泪要再建香冢,我笑折旧枝说要生死与契
你立月下曾经起舞要一羞嫦娥,我笑洒桂花说要共气吴刚
你挥手去曾经冷颜要自寻逍遥,我笑唱离歌说要沧海独闯
南天北宇还在,只是海誓山盟已空
落花旧枝化泥,只是天荒地老成空
月下桂花香旧,只是喜怒哀乐皆空
只手离歌不再,只是狼狈红尘空空
我只是我,还要继续爬行在地球上
我只是我,还要继续努力在人世间
7月28日 搜狐随笔:世界杯以后的零碎七月,凤凰花开,似乎应该是一个离别和轮回唱主角的季节。 大学里面,离别的酒宴;毕业典礼,轮回的终结;世界杯上,宿命的诅咒在轮回中离别;意大利法庭上,离别掩盖了一个轮回: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原本以为,可以淡看离别,却发现听到再见的歌声一样能回到昔年故园; 原本以为,可以笑观轮回,却只见四年的情绪一样萦绕心前; 原本以为,可以置身事外的欣赏世界杯的足球纯美,却未想因为意大利的故事让自己十二年前的那个通宵夜里埋下的巴乔背影再次浮现。 比赛结束的时候自己开心的笑着,然后问自己又多就没有这样单纯的开心了?就在意大利的帅哥哥们疯狂的为了欢乐而叫嚣的时候我却偷偷在想,这场上现在估计有多少暂时属于意大利法官心目中的乙级球队的人? 也许工作或者无聊的生活真能让人变得没有激情,我找不到让自己开心的喝两杯的理由,全然不像当初不堪回首的醉酒时光。现在,总是带着淡淡的笑容看着比赛,抽着烟,喝着啤酒,只有惬意,没有紧张,尤其是在没有中国队参加的高水平比赛里面,更是如此。可是淡淡的笑容总是会被意大利后卫的精彩转化为一次次失声的嚎叫,然后随着意大利的一步步前进快乐的转化为尼古丁和乙醇对审理和心理的自我虐待中寻找摧残的快感。也许,球迷就是这样单纯的快乐和喜欢。单纯的七月啊! 记得离开的时候我看着欧洲杯,现在我看着世界杯看别人离开,连唏嘘不已的心思都没有了,只想着怎么能在每天睡觉四个小时的情况下在办公室多偷懒眯两眼,那个时候已经全不知道还需要为意大利的电话门思考一下当事人的未来。只是沉醉在足球的欢悦中,好比一个四天没有吸毒的烟民抓住了一袋白给的海洛因。迷醉的七月啊! 看着世界杯结束以后满天飞的灯笼爪子,自己却没有半点冲动些什么东西,难道是哥们我真的已经提前到了人生的更年期?或者说我已经懒惰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好像现在除了抽烟看贴子以外什么都不会做了,就好像一个透明人一样,站在大家旁边看这么多人在狂欢中享受属于大家的孤单。还好,穿了从老特拉福德买的鲁尼9号去清华大学踢了几次球,让我还记得自己曾经也奔跑过,还曾经会头球,会远射,虽然都不怎么准。慵懒的七月啊! 电话的风暴已经过去,谁是谁非,都已经不再重要,谁会在历史的尘埃中扑腾扑腾的翻找一本谁都不知道真假的账本?人们记住的永远都是成王,再怎么精彩的败寇,也是注脚。谁叫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天呼吸的都是功利的空气呢?斑马不需要再说什么,打回来就是了,国际也没有必要争吵,如果新赛季真的能夺冠,至少也说明洋溢曾经说过的头顶和屁股的距离的辩证距离也许会有偏差,当然了如果米兰夺得冠军,似乎也应该是干净的了吧?总不能拿着不知道是红墨水还是鸡血染的白床单就可以说所有走在马路上回头率比自己高的美女是婊子吧?烦躁的七月! 地理课上说,现在的地中海正好是气候炎热,适合橄榄的快速生长,想想看,也该熟了。七月快完了,八月还远么? 7月14日 随笔:意外的发现今天无聊之中,上网搜索了一下我的名字还有我的古心斋 结果。。。。发现自己几年以前写的一个流氓帖子还在招摇撞骗,这个丢人的事情就不说了 我发现自己的几个帖子被人转载了,转载倒也无所谓,哥们挺高兴---人家至少觉得你得还不错 可是。。。。。。转载文章的同志们啊,你不能说是自己原创吧? 我都无语了。。。。 说是转载的不会死人吧?就不能满足以下俺的虚荣心?? 赫赫 算了,反正还没有到出书盗版的地步,随他吧! 不过还是要谢谢这几个人,好歹算是俺的读者了,谢谢昂~~~~~ 6月28日 搜狐随笔:天堂。地狱对于足球和世界杯以及所谓的男女感情的一些小牢骚,哈哈------写在前面
好象有问过上帝的人回来以后默默不语的在回味 好象有见过撒旦的人离开以后静静凝神的在思索 天堂,地狱,到底有多远? 欢乐,痛苦,到底有多近? 对于球迷来说,90分钟就够了 对于恋人来说,一生都不够的 胜负,决定了天堂和地狱的大门 爱恨,左右了地狱和天堂的方向 爱着一个球队,你会从天堂到地狱游览 爱着一个人,你会尝遍痛苦和喜悦 与是疑惑了,天堂是幸福的呢还是地狱的放纵的?为什么要选择没有保险的幸福而不愿意尝试肆无忌惮的放纵呢? 与是坦然了,天堂是自己找到的,地狱是永远在前边的,你选择了全部的爱去投入那么在你就要步入天堂的时候,地狱也许已经敞开了大门;你选择了所有的欲望都去享受那么在你狂欢地狱的时候,天堂也许已经没有必要拥有. 爱上一个球队,你可以肆无忌惮的狂欢,也必须要承受所有投入换取正比痛苦的结果,爱上一个人,你可以心甘情愿的付出,也必须要承受全部的辛酸痛苦. 相比之下,爱一个球队还是比较纯粹,至少,都是明的,胜负,痛苦,都是显而易见;爱上一个人就是比较操蛋了,因为,没有规定,结局是对还是错,上帝也糊涂. 所以撒旦开办了地狱,帮助上帝解决这些糊涂的问题,他让不愿迷惑的世人纯粹的享受着不需要思考的快感. 在我看来,世界杯就是上帝和撒旦的交流派对,我们不过是一群迷惑的世人,但至少我们是纯粹的反应自己的感情,够了. 搜狐随笔:写在意大利获胜以后的一个小时救赎,传统,生日 坦率地说,现在的我有些哆嗦,也许是因为太激动,不知道是因为意大利还是因为黄健翔或者二者兼顾,反正就是哆嗦,当然了没有烟抽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写在前面的话 古心老鹰 救赎 生子当如格罗索,妄若马特之辈,则猪狗不如尔。不知道为什么比赛结束的时候我脑袋里面的第一句话就是这,虽然托蒂的进球完成了意大利的救赎,完成了对马特拉吉的救赎,完成了对里皮的救赎,完成了对自己我的救赎。当格罗索用意大利后为标准的助攻方式进入禁区的时候,当他用如同马队一样优雅的过人突破第一道防线的时候,当他在已经慌了神的澳大利亚后卫身上翻倒的时候,我真的产生了如同黄健翔一样的错觉,那是马队在突破,那是法切蒂在进攻。所以当黄健翔爆炸一样的声音发出的时候,我的灵魂随着我的心脏一起迸发! 我能理解黄健翔为什么会在最后的一分钟里面声嘶力竭的如同打了鸡血一样的亢奋哪怕会再次面临被广电总局的领导以影响恶劣而被封杀的风险。因为意大利已经承载了太多的最后时刻的悲伤和失落,2000年的梦碎一地,2002年的济州断肠,再遥远,94年的美利坚的玫瑰碗和90年意大利之夏的眼泪。那一次次的最后时刻,那一次次的点球,都已经装满了威尼斯的冈朵拉,飘荡在意大利球迷用眼泪浇筑的西西里上。 当今天,眼看着希丁克的慢刀解牛的计谋就要成功的时候,当看到意大利队员又要面对体力下降而且还要10打11的时候,我真地想骂里皮,想骂马特拉吉,但是更多我想骂上帝,为什么给了他们这么好的球员,就不能给他们相配的教练和运气,你为什么总是让悲伤的天使代表你出席他们盛装的宴会?也许那一瞬间和我一样的人太多太多,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上帝决定亲自下乡,就是那一刻,他委派救赎天使打前站,于是乎,我们看到了也许是世界杯历史上足以载入史册的一次救赎。 传统 用充满韧性的防守消磨对方的锐气和信心,用最有效率的反击获得最大的成果,用最实用的比分获取最后的胜利,这些意大利的传统从今天一开场的表现就写在了凯泽斯劳滕的绿茵场上。然后意大利后卫表演一样的防守和澳大利亚人拙劣的进攻以及托尼和吉拉的两次射门无一不是印证我的想法,正当我准备自己我陶醉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还忽略了意大利的一个传统,那就是教练的倔强,那顽固知错不改的倔强。毫无理由的换下吉拉,说实话虽然我喜欢因札吉,但是我认为今天在场上对方如同伐木工人一样强壮的身体面前,吉拉肯定比因札吉更耐砍一些,可是传统就是传统,于是毫无理由的换人出现了,这几乎就成为了整场比赛的胜负手,因为这次换人随着随后的红牌,我都懒得再说的红牌几乎就给意大利人预订了回家的机票。谁都看出来澳大利亚人准备在加时赛里打出袋鼠一样的重拳。就这样意大利的后卫在练习半场攻防,中场在练习防守策应盯人以反击中的传接球,前锋则在练习反复冲刺和反击中一对一,除了后场表演以就让人陶醉,中场只能说凑合,而前场需要一对一的时候发现意大利前锋里面一对一最厉害的那的小子正在家里看电视。就在我要为这些狗皮传统折磨得失去继续看球的耐心的时候,那个3号的背影突然提醒我意大利还有一个传统,就是左后卫的助攻,当我正在为整场比赛男的一见的助攻准备喝彩的时候,发现我的喝彩太苍白无力了,随后是意大利10号站在点球点附近,我有些担心那个该死的过去给他们带来的影响。幸好,10号延续的是自己的传统,助跑,起脚,破门。当比赛结束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想说,这样的担心似乎也是意大利的传统。 生日 今天是马队的38岁生日,从踢球开始,我基本就是以他为自己的偶像和学习对象,我总是观看他的每一次优雅的抢断和果断的突破并且享受着每一次的美感。等到比赛结束前那一刻,黄健翔嗓子扯破的欢呼才提醒我,还要说一声:生日快乐,马队!而意大利的3号似乎也在用自己的表现向前辈说了一声:幸不辱君所托!我想那一刻,在家里准备点燃生日蜡烛的马队,应该笑的欣慰,不光是因为黄健翔虚脱一样的祝福吼叫,更是因为那件3号球衣再次闪露出的灵光。 后记:比赛结束就开始写文章,世界杯开始以后是第一次,但是这第一次我的代价是被蚊子叮了好几个白花花的大包,后来才知道我忘记关窗户,这个似乎也是比较符合我一向粗心大意的传统。。。还有就是,想抽烟。 搜狐随笔:就这样离开 好久没有更新了,主要是看世界杯看得已经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了,整天和熊猫没什么区别,现在我整天神情恍惚,总感觉北京动物园会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代替那个因为中暑而不能正常上班的镇熊猫。。。。。。。没有办法,球迷不容易啊,四年就这么一次,还要因为上班或者考试什么的不得不错过一些精彩的比赛,可是尽管如此我应该感到幸运,就是我每天在办公室因为犯困睡觉的时候经理不会说我------------谁叫他也是球迷阿~幸福啊~~天下球迷是一家~~这话没有错!
第一个,送别钢铁战士内德维德
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夕阳,天上的流云已经不见,就好像那一幕幕铁血征程上的惨烈战斗一样,都已经如同云烟散去。
射门,还是像以前一样力拔千钧;跑动,还是像以前那样无处不在;传球,还是像以前那样很少失误;只是这次,这些镜头都是我们最后一次欣赏,只是这次,这些努力都是徒劳无功,他的队友和他的老对手一次次的习惯性的封堵了他的射门他的传球他的跑动,一切都是因为太熟悉了,也许上帝真的故意设计了这个结局,让意大利的那些朋友,对手,伙计,齐齐的送了他最后一段路,是啊,最后一段路,还有什么能比让自己的战友和对手在最后的表演中鼓掌欢送更让一个球员离开呢?胜负如何已经不是第一,江湖从此不在身边。 十年间,风雨征程,十年间,英雄老去,唯一不灭的是十年热血。就这样离开吧!就好像当年一样到来,带走的只有尊敬和一个属于英雄的故事。
---------------------这个是比赛结束后第一时间网络的朋友让我们写一个200字左右的,结果发现自己写多了。。汗,看来自己控制文字的能力确实比以前下降好多了。 5月25日 随笔:信手胡言 北京又下雨了,我不喜欢太干燥的日子,可是总是这么下雨也不爽,我喜欢暴雨狂风,然后是雨后彩虹。在暴雨中漫步奔跑,在彩虹下徜徉漫步。这样的人生似乎比较矛盾,但是很写意。我很喜欢。
那天去换银行卡,那个美丽的小姑娘愣是看着我的身份证然后说:先生,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我们这里要求凡是代办的,代办人也要出示身份证。
我当时那个汗阿~~~~怯生生地说:“对不起,这个是我的身份证。。。”结果人家看了半天说了一句话:“您这个是什么时候拍的阿?这么清秀”----------------------------------------------碎了一地阿~~~~我就反差这么大么?我只好很委屈得说:“我四年以前真的就是这样,不过是工作了以后。。。。”人家很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不好意思阿,真的不像。。”
当时那个撕心裂肺阿,那个痛不欲生阿,咋就好好一个青年被工作给改造成这样的社会主义新人类了。痛定思痛,写了一个咚咚,纪念自己已经失去的好身材------------------当年178高,132重,如今162
平白遭獗,可怜三年两月
遥吊当年,风采只能梦现
临风无树,可惜潘安不见
华年莹灭,只有两天三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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